轉正要重新簽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轉正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為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故試用期轉正時不需要再簽勞動合同。
可以看到,往往試用期的合同,不僅有試用期期限的約定同時還有轉正之后的合同,只是如果試用期之內表現的不好或者對公司不滿意與公司無法達成勞動關系,那么這份合同就會被廢止,如果轉正時合同的情況比較復雜建議咨詢相關律師幫忙解決,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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