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
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況下,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
在結婚之前就買房的,可能是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并且登記在自己名下,也有可能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還有可能是一方出資購買但是卻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鑒于婚前買房的情況多種多樣,并且當事人可能是全資購買也有可能是按揭貸款購買,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對該房產的分割就不同。
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怎樣避免房產糾紛?
婚前買房婚后辦房產證合法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非法同居后會有什么樣的危害
2021-02-21父母追索贍養費的條件
2021-02-27交通事故法院調解還要付律師費嗎
2020-11-22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
2021-03-24協議管轄的范圍有哪些
2021-01-13勞動合同到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怎么寫
2020-11-24合法分居離婚的要求是什么
2021-03-15霸王條款是合同欺詐嗎
2020-11-29公司和個人簽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2021-01-04勞動局都管些什么
2020-11-16重復保險的分攤方法
2021-01-21小學生被踢后身亡保險是否賠付
2020-11-13車禍后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1-03-20招,拍,掛有什么優點
2021-03-02租的土地挖的魚塘被征收,補償款歸誰
2021-02-13邯鄲空宅基地拆遷怎么補償
2021-01-04農村宅基地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2020-12-24江西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
2021-01-13新鴻基斥90億廣佛舊改 城中村改造艱難突圍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