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一)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訓費用,用于對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這部分培訓費用的使用不能作為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條件。
(二)對勞動者進行的是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為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回來以后干這個活,這個培訓就是本條所指的培訓。
(三)至于培訓的形式,可以是脫產的,半脫產的,也可以是不脫產的。
二、約定違約金的規定
(一)違約金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結果。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體現了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所謂“對等”,是指享有權利,同時就應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相應的。這要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時不得違法,即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服務期違約金等額約定比例和數額還是有專門的法律規定的。在實踐中,如果用人單位遇到職工違反服務期的約定期限以及義務的,可以根據和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的義務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定數額的違約賠償。如果你需要了解具體標準的,可以咨詢律師網站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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