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計算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怎樣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怎么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萌輝律師,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陜西律師協會會員,陜西唯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 待人誠懇,做事嚴謹,思維縝密,責任心強,具有扎實的法律基礎功底和辦案經驗。忠實規范的服務于當事人,贏得當事人的極大信任及一致好評。 ? 主要業務領域 ? 訴訟: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各類侵權損害賠償及公司法律顧問等。 ? 非訴: ? 1、協助公司同相關經濟主體談判、簽訂協議、合同等,提供合同風險防范方面有關的一般性法律服務; ? 2、起草、審查公司各類合同; ? 3、企業規章制度的方案設計與合法性審查。 ? 執業理念:受人之托,忠于之事。 ? 主要業務范圍: 1、接受法律咨詢; 2、代寫法律文書:律師函、合同、協議、訴訟法律文書等; 3、代為查詢:查詢個人信息、企業注冊信息; 4、訴前調解; 5、接受委托,進行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或辯護。 ? 辦公地址:渭南市大荔中心廣場新華書店二樓.
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需要股東簽字嗎
2021-02-01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
2021-03-24社區戒毒的決定主體
2020-11-20坐滴滴出交通事故怎么辦,責任怎么分
2021-02-05沒履行監護權可否不贍養
2020-11-13買房征信報告有效期多久
2021-01-01房產抵押貸款只能5年嗎
2021-03-18與中介公司簽約如何避免糾紛
2021-01-16勞動關系轉移需要什么手續
2021-02-25實習協議重要嗎,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2-17調崗的規定有哪些
2021-03-23平安意外險幾時生效
2021-02-12哪些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2020-11-20保險公司歡迎強三險 經常肇事者須付高額保費
2020-11-23為什么要保險人向投保人明確說明責任免除條款
2021-03-11自燃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3-06公交客車沒買保險能運客嗎
2021-01-25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后什么起停止支付
2021-03-12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1-29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