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涉及子女問題,子女的直接撫養權歸屬或子女是否輪流撫養,子女撫養費支付數額,起先,方式,子女教育費用,子女致他人損害賠償費用支付等等問題均需明確規定。同時還可以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子女撫養權變更,子女撫養費變更。
2、共同財產分割問題,除了列出財產清單,明確歸屬外,還應發現隱匿或漏分割的財產做出相關約定。
3、子女探望權的行使問題是操作中的難點,雙方可以規定得詳細些。
4、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或手印,這是注意點,一般民政部門或要求男女雙方在他們的面前簽字。
離婚協議書制作應盡可能得將涉及到的問題詳細得約定清楚,尤其是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比如對于分割后房產的過戶手續問題等,這樣有利于離婚協議的履行。建議當事人在情況復雜的情況下可以咨詢律師或聘請律師進行指導,制作離婚協議書。
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若涉及子女問題)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若涉及)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寵物醫療糾紛為何難解
2021-03-10出租車撿到手機不給怎么辦
2021-03-11去勞動局投訴怎么寫投訴書
2021-01-28投資入股與干股的區別
2020-11-25違法行為人居住地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2021-03-13軍人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2021-03-04同居期間購買的房產分手時如何分割
2020-12-12《侵權責任法》與校園安全責任
2021-02-10居民商業產權是否征收房產稅
2021-01-10追討勞動合同違約金有時間期限嗎
2021-01-08競業限制僅約定責任是否有效
2021-03-24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員有哪些
2021-01-31違反試用期約定如何賠償
2021-03-17勞務外包工傷責任如何擔責
2021-01-10定期壽險具體有什么特點
2020-12-03什么是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2021-03-23保險合同的條款形式有哪些
2021-02-13購買保險后進行理賠需要準備哪些
2021-02-10意外事故是否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2021-01-09保險上當后如何維權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