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不起訴了是黨員的怎么處理
犯偷竊罪觸犯了《刑法》,就要用《刑法》來進行處理。同時,所在黨組織也將做出相應的黨紀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涉及違法犯罪的條款:
第七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第三十條 黨員被依法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根據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可以恢復其黨員權利的,應當及時予以恢復。第三十二條 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三條 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沒有達到立案標準是可以不起訴的,跟他黨員身份沒有直接的關系,就算是黨員犯了盜竊罪同樣要處罰。關于盜竊罪不起訴了是黨員怎么處理的內容,可以通過律霸網在線咨詢律師自己該怎么樣應對這類問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征收決定多長時間自動失效
2020-12-21拆除廠房是否需要向政府部門報告
2020-12-11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21-01-13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嗎
2021-02-01反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3-22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認定
2021-01-08辭職是否必須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3實習期工資可以現結嗎
2020-11-13人身意外傷害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10對保險財產損失獲得賠償后終止保險合同的情形
2020-11-18城鎮居民醫遼保險可以在網上交嗎
2021-01-07新保險法細化車險理賠時效涉及的問題有什么
2021-03-04保險受益權問題研究
2021-03-12鐵路拆遷補償
2020-12-19招商引資時修建的廠房,被當做大棚房,沒有拆遷補償怎么辦
2021-01-27農村宅基地的拆遷補償款怎樣認定和分割
2021-01-23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
2021-01-08開發商的拆遷安置房買賣受不受法律保護
2021-01-17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怎么算
2020-12-09扶貧搬遷后原房歸誰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