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轉讓是指合同什么的變更?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人的變更,具體包括以下含義:
①合同權利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因此,權利轉讓的主體是債權人和第三人,債務人不能成為合同權利轉讓的當事人。
②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合同債權,屬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與物權轉讓有著本質的區別。
③合同權利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的轉讓。在權利部分轉讓的情況下,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當權利全部轉讓時,受讓人則完全取代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關系消亡,產生了一個新的合同關系。
二、哪些合同不能轉讓?
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比如根據個人信譽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債權人的行為為內容的權利;合同權利的設定是針對特定當事人的不作為義務;單獨轉讓合同債權中的從權利。
②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轉讓生效除遵守合同轉讓的一般條件和要求外,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三、債權轉讓的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當債權發生轉讓以后,比如債權人把債權轉讓給了自己的子女,債務人以后還錢的話,直接把錢還給債權人的子女即可,在債權轉讓的過程中,該還多少錢還是得還多少錢的,只不過是權利人發生了變動。
合同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關于債權轉讓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權利轉讓協議要注意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買賣婚姻救父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2-12股權已經質押了可以轉讓嗎
2021-01-31公司怎么注銷
2021-03-02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范本
2020-11-10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子女可代位繼承遺產嗎?
2021-03-25勞動合同主體變更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3-08公司勞務分包給個人合法嗎
2020-12-29航空意外險是否需要購買
2020-12-03雇主責任險是什么意思
2021-03-22保險的特征有哪些
2020-12-28保險理賠中保單維護需要注意的細節有什么
2021-01-11購車保險合同約定不明確的,對合同條款應如何解釋?
2020-12-26按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的真實意思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的原則是什么
2020-11-22保險期限內不予以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15哪些情形屬于沒有保險合同受益人
2020-11-20保險費的實質是什么
2021-02-18投保率
2021-02-16工程施工中存在哪些管理問題
2021-01-09房屋距離修建的鐵路多少就會被征收
2021-02-27模擬拆遷是合法的嗎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