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一般開庭多久判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離婚案件多長時間宣判,這個主要是看適用于簡要程序,或者是一般程序,簡易程序的話,在三個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了,所以說需要等待三個月左右的時間,那就能夠有一個結果,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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