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轉移財產虛假申報怎么辦
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比如人民法院查封處分被執行人不動產的執行程序中,涌現大量“長期租約”現象。實踐中,被執行人惡意設置各類長期“虛假租約”,嚴重阻礙了人民法院對該不動產的拍賣處分,迫使被查封房產要么無法成交拍賣,要么大大降低價值,嚴重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引發更多的社會矛盾。對老賴嚴厲懲罰,對于打擊實踐中存在的“虛假租約”問題,有著明顯的示范效應。
在債務糾紛官司中,明明法院判決勝訴,但債務人兩手一攤沒錢還債,往往令債權人十分頭痛。
理論上說,此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方法包括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及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等。然而這些強制執行方法卻需要以獲得債務人財產信息為前提,而舉證責任不在法院,在債權人身上。通俗的說,只有你證明“老賴”有錢不還,法院才能強制執行。但想要獲得這方面的信息并不容易,存款、收入信息等涉及他人隱私,債權人很難獲得。房產、汽車等比較明顯的動產或不動產,則很有可能會被對方藏匿或轉讓。如果無法提供債務人的有效財產信息或線索,則最后很難執行到位,畢竟對法院來說,也要考慮強制執行中的搜查和執行成本問題。
根本上說,亡羊補牢不如事先預防,在借錢時就要提高警惕和自我保護意識。首先,要了解對方的借款用途,分析和預估對方能否按時還款的能力和意愿,風險過大不如不借。其次,最好采取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形式,如果對方無法提供抵押物或擔保,則在借錢之前先摸清對方的財產狀況,尤其是了解到對方名下房產的真實確切地址等信息,正所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萬一對方玩失蹤,至少還能追索到房產以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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