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與污蔑的區別是什么
區別:
污蔑是歪曲事實,造謠毀謗,敗壞人家的名譽。
誣蔑是誣賴。誣陷。把沒有的事說成真的。
誣陷罪全稱為誣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實,向公安、司法機關或者有關國家機關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1、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3、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4、如果誣告陷害行為導致他人被錯判死刑的,應以誣告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間接正犯)的想象競合犯論處。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是誣陷的話,這個時候應該是捏造犯罪事實,向公安機關告發,想要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而污蔑通常是歪曲事實造謠誹謗,毀壞他人的名譽。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緩刑期間能否競選村委會成員
2020-12-11不動產侵權是否存在訴訟時效
2021-01-28成為獨立董事需滿足哪些條件
2021-02-06用益物權有哪些特征
2021-02-03交通事故醫療費怎樣算
2021-03-04行政處罰告知行為是否可訴
2021-01-22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配?
2021-01-26拐賣婦女兒童罪
2021-01-31臨時搬運是否構成勞動關系
2021-03-25五一勞動節幾天三薪
2020-12-19雇員保險金權益
2020-12-25人壽保險是如何進行理賠的
2020-12-22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為什么不生效
2020-11-09再保險合同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0-12-04免責條款未說明被罰,保險人說明義務履行主體是什么
2020-12-26解除人身保險合同返還保險法有什么規定
2020-12-22某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11保單質押率的含義是什么
2021-01-08保險合同理賠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2020-12-19什么是保險理賠原則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