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簽訂婚前協議
“結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和家電家具。按照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女方如果將來離婚比較吃虧。雙方可以簽一份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財產。假設男方首付40萬元,女方買車買家電花了40萬元,那么將來財產分割時一人一半。但婚前協議在很多人看來是傷感情的一種做法,所以是否簽協議要因人而異。”
2房產證上寫名字
無論是哪一方出裝修和家具家電的費用,還不如將這筆錢投入到買房之中,這樣可以要求在房屋產權登記時寫上自己的名字,能夠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保留好轉賬憑證
“很多老年人不會轉賬,只會用現金付款,但婚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不能用現金,一定要用銀行轉賬。因為銀行轉賬憑證可以作為證據,證明買房是由父母出資的。即使房屋產權登記上沒這一方子女的名字,如果父母保留好銀行轉賬憑證,在離婚時可以按共有財產主張分割房產。”
此外,無論是婚前男女雙方出資買房,還是婚前男女一方出資買房,都要注意保留銀行轉賬憑證。在歸還貸款時,還要注意保留相應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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