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 測繪單位的資質證書、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證書和測繪人員的測繪作業證件的式樣,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釋義】
本條是關于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式樣的規定。
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及測繪作業證是測繪單位和測繪作業人員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定憑證,為了維護資質證書、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權威性和嚴肅性,也便于測繪活動當事人辨別真偽,其樣式必須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凡不是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樣式的各種測繪資質(資格)證書、測繪作業證件都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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