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
?。ㄒ唬┏劫Y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二)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釋義】
本條是關于測繪單位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本條所稱違反本法規定,是指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資質等級是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具有的條件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的辦法,按照一定的標準,對測繪單位進行評定等級。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只能承攬其資質等級范圍內允許的測繪任務,不能超越資質等級規定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這樣規定可以避免一些自身條件達不到測繪任務要求的測繪單位任意承攬測繪任務,以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同時,考慮到目前一些測繪資質等級達不到要求的測繪單位為了承攬其資質范圍以外的測繪任務,經常以其他資質等級符合要求的測繪單位的名義承攬測繪任務,擾亂了測繪市場的正常秩序,因此這一款還專門規定了測繪單位不得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也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二、本條規定了三種違法行為,測繪單位只要實施了本條規定的三種行為之一,就應當承擔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1.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即測繪單位未按照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測繪資質等級規定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測繪單位只要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就應當承擔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2.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即測繪單位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而冒用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測繪單位冒用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往往是因為其自身不具有測繪資質或者其測繪資質等級不符合測繪任務的要求,為了能夠承攬其測繪資質等級許可范圍以外的測繪任務,而使用其他具有測繪資質或者測繪資質等級符合測繪任務要求的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這種行為不僅使測繪成果的質量無法得到保證,還擾亂了測繪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其他測繪單位的名譽。因此,測繪單位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承擔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3.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本條規定測繪單位不得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同時,還規定測繪單位不得允許其他測繪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如果因利益驅動或者其他原因允許其他測繪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也會擾亂測繪市場秩序,也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三、對實施了上述三種違法行為之一的測繪單位,按照本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執法中,發現并確認違法行為人有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行為之一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正在進行的違法行為。處以下列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
1.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法規定,將違法行為人通過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所獲得的收入以及所取得的測繪成果強制無償收歸國有。該處罰的相對人,是在違法從事測繪活動的過程中,取得違法所得或者測繪成果的當事人。對沒有違法所得或者沒有取得測繪成果的違法行為人,不適用該處罰措施。
2.罰款。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法規定,強制對以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行為的違法行為人交納一定數量的貨幣的行政處罰。根據本條規定,可以對違法行為人單處罰款。本條規定的罰款幅度為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具體數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決定。
3.責令停業整頓。即對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測繪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在一段時間內停止業務活動,予以整頓。按照本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對實施了本條規定的三種違法行為之一的測繪單位給予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罰款處罰的同時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是否處以責令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決定。
4.降低資質等級。即對實施了本法規定的三種違法行為之一的測繪單位,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按照本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對構成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的測繪單位給予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罰款處罰的同時決定是否對違法行為人處以降低測繪資質等級的處罰。對違法測繪單位并處責令停業整頓還是降低測繪資質等級的處罰,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5.吊銷測繪資質證書。即由頒發測繪資質證書的部門對實施了本法規定的三種違法行為之一的測繪單位吊銷其測繪資質證書,使其不能再從事測繪活動。這是對測繪單位的最嚴厲的處罰,因此本法規定只有違法情節嚴重的測繪單位,才適用這一處罰。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實施符合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屢教不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造成社會影響惡劣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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