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編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載地圖的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
【釋義】
本條是關于各級人民政府對地圖管理的規定。
一、本條第一款作出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編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載地圖的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編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載地圖的管理。地圖是根據特定的數學法則,將地球上的自然和社會經濟現象,通過制圖綜合,并以符號和注記縮繪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圖像。地圖在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人民生活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繪有完整國界線的地圖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現形式,體現著一個國家的主權方面的意志和在國際社會中的政治外交立場,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嚴密的科學性和嚴格的法定性。
本條所稱“編制地圖"是指編制地圖的作業過程,包括編輯準備、原圖編繪和出版準備三個階段。“印刷地圖"是指用光化學方法或電子出版技術將地圖轉印到紙張或其他介質上的過程。“出版地圖"是指將編制的地圖作品編輯加工,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地圖出版物包括專門的地圖(集、冊或幅)、地球儀圖片,數字、多媒體、網絡等電子地圖,報紙、期刊、圖書、宣傳畫、光盤等出版物上附有的地圖插圖,等等。“展示地圖"是指以地圖為載體在公開場合展出或使用的地圖圖形。如影視、廣告、標牌、櫥窗、壁畫、宣傳背景、票證,以及文化用品、工藝品(含工藝地球儀)、紀念品、玩具等上展示和使用的地圖圖形。“地圖登載"是指利用數字地圖,經可視化處理,通過網絡傳輸的屏幕地圖。如因特網上地圖、車載導航地圖、掌上電腦地圖等。
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地圖的管理,加強對地圖編制、出版、展示、登載和地圖產品生產、銷售、出口等環節的管理,杜絕有政治問題的地圖產品,打擊侵權盜版、假冒偽劣地圖,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為了有效地依法進行地圖管理,國務院應當制定具體辦法。
二、本條第二款作出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的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國家版圖是表示一個國家領土疆域的地圖,它應當準確地繪制一個國家國界線(包括陸地界線和海岸線)的走向,國界線的表示有嚴格的法定性。本法第十六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界線的測繪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的標準樣圖的擬定和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繪制有我國國界線的地圖編制出版前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針對一些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不強,不少公開展示、登載,生產、銷售、出口有國家版圖的地圖和地圖產品錯繪我國國界線,漏繪屬于我國領土的臺灣島、南海諸島、釣魚島、赤尾嶼等重要島嶼或南海范圍線,引起外交糾紛的情況,本條第二款規定通過加強對國家版圖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從源頭和根本上杜絕有政治問題的錯誤的地圖和地圖產品。
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對于加強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2001年10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測繪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外經貿部(現商務部)、海關總署、外交部六部門《關于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意見》。各有關主管部門圍繞地圖市場整頓的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地圖市場整頓階段性成果。在整頓過程中,全國共查處地圖違法案件5000余件,沒收各類違法地圖制品150余萬件。經過集中整治,使帶有政治問題的地圖已基本杜絕,地圖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是 “問題地圖”依然存在。為了鞏固地圖市場治理整頓的成果,從根本上實現地圖市場的全面好轉,2003年9月,國家測繪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商務部、海關總署、外交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地圖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對集中整治后的日常監管提出了要求,把這項工作轉入了日常監管,建立了地圖市場治理整頓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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