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承租人沒有抵押權。租賃權雖為債權,但與其他債權不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租賃合同生效后,出租人買賣租賃物,租賃合同終止對租賃物的買受人繼續有效的,承租人可以依法對租賃物行使租賃權,承租人可以對抗出租人和出租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這就是俗稱的“賣不破租”原則“賣不破租”是租賃物權的重要表現形式。不動產抵押是以不轉移不動產物權為目的,實現抵押權人使用和收益的目的。也就是說,抵押人可以對抵押物享有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抵押權人只控制抵押物的交換價值,因此抵押權設立后,抵押人仍有權直接控制抵押物和使用收益,也可以將其交給第三人使用。
以上是相關答案。我根本沒有權利抵押我的房子,所以我沒有任何有效的行為。房東有權抵押我的房子。對于房東造成的損失,我需要賠償。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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