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股東可以簽合同嗎?可以,但必須以公司章程為基礎。公司章程規定,長期租賃資產需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直接批準的決議),需要股東會決議的,視職權而定,有必要召開股東大會。單一股東無權決定自己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而且,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比例一般為50%。也就是說,既然他是無效的,會議就要通過了,少數服從多數,所以這種事情要看章程和權力協議。沒有程序,可以說他是無效的,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利益,另外,還要看交易,是否與大股東有關聯交易,因為關聯交易可能損害公司的利益,小股東也可以要求大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不表決,其他多數股東同意通過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股東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本章程的規定,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其他股東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提交股權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大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有關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由召集人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股權轉讓協議需要變更登記的,由轉讓股東本人或者其授權委托人簽署。偽造股東簽名形成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具備設立股權轉讓協議的必要條件,因此,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對股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轉讓其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的重大決策由公司股東大會作出,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過半數通過。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極為重要的事項,應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否則公司不能進行變更股東變更如何公示?股東變更具體步驟是什么?有限公司債務股東可能的責任情形是什么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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