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死刑嗎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并不適用死刑,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本罪客體的復雜性是由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法內涵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所決定的。本法設立本罪的目的是嚴密法網,使司法機關易于證明犯罪而使腐敗官員難以逃避裁判。也即按通常的司法程序,在官員貪污受賄難以證實的情況下,把舉證責任部分轉移而設立本罪。因此,首先,從設立該罪的目的就可以看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侵犯的首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其次,既然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本罪也就必然地侵害了社會主義的財產關系,侵犯了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個人的財產所有權。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財產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發后又故意拒不說明財產的真正來源,或者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
實際雖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國家工作人員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往往應該是屬于濫用職權或者是行賄受賄,?但是對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要當事人能夠對巨額財產進行追繳判刑是比較輕的,?在這方面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拆遷補償政策有哪些
2020-12-30國家賠償決定如何申請執行
2020-12-31認繳期限未屆至股東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2021-02-19交通肇事罪檢察院到法院多久能判下來
2020-12-23個人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2021-03-09如何鑒定交通事故車損
2021-01-04學生自然生病死亡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27別墅地皮可買賣建房嗎
2021-01-15勞動爭議案件拘留多久
2020-11-10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保險合同到期按什么條款退款
2021-02-10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1-21出境旅游保險種類有什么
2020-11-16購買保險后進行理賠需要準備哪些
2021-02-10保險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2021-01-31保險受益權的喪失與保險人的免責
2021-01-04房地產公司拆遷補償費如何核算
2020-11-20違建的房屋罰款之后就是合法的了嗎
2020-12-23拆遷獎勵是什么,國家有什么文件規定
2020-11-26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