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舉證
“誰主張,誰舉證”,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在專利侵權民事訴訟中,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被告反駁原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并加以證明。
但該原則也有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即對于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侵權訴訟,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對使用不同方法的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身上,如果被告不能舉證或者舉證不足,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面對證據可能滅失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采取證據保全措施,從而為后續的訴訟過程中的舉證提供了便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專利權人要收集的證據,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1、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因此,侵權者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都是專利權人首先應了解的。了解這些情況對專利權人對付專利侵權應采取什么樣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因此,證明侵權者確實實施了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的證據在處理侵權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3、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專利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專利權人所受的損失。但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也可以是侵權者因侵權行為所得的利潤。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侵權者的銷售量、銷售時間、銷售價格、銷售成本及銷售利潤等。以此為依據,計算侵權者所得的利潤。
專利侵權問題發生之后委托給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是最好的選擇,光憑專利人自己是很難做到保護好。面對專利侵權的問題要進行保護自己不知道該怎么樣找律師,有律霸網律師幫助你可以更加順利的解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怎樣
2021-02-25不能數罪并罰的情況有哪些
2020-11-28雙方自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嗎
2020-12-10老賴拘留15天后怎么辦
2021-03-23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嗎
2021-02-24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遺產繼承)
2021-03-16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的范圍怎么規定
2021-03-19未按時支付定金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0-12-26人被車撞了有哪些賠償
2020-11-14快遞被他人拿走誰負責
2021-03-01被迫簽訂有欺詐性合同如何處理
2021-02-05合同內容前后矛盾如何處理
2021-03-05二手房過戶給小孩后房子拆遷怎么辦
2020-12-31贍養老人能否以提供住房為準
2020-12-09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有何規定
2021-02-04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2調解能確定勞動關系嗎
2020-12-28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別有哪些
2021-01-25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03飛機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2020-11-08